前几天写了一篇《现在的孩子容易跳楼自杀有感:“生亦何欢 ,死亦何苦 ”》文章,有朋友回复说“在儿子跳楼自杀以后,家庭失去再也没有孩子 ,是继续再生一个孩子,还是不再生孩子变成失独家庭,感觉很迷茫 。”这是一个涉及家庭和个人情感的敏感问题。无论做何决定 ,都需要家人们深入思考并尊重彼此的意愿,希望每个家庭都能够平安 、幸福地度过难关。所以今天写一篇文章来回应一下:
先针对回复的情况做一假设:假设跳楼自杀的孩子在15岁左右(初三左右),他妈妈生他在25岁至30岁之间 ,而他妈妈现在的年龄是40岁至45岁之间 。
针对这种情况,孩子的母亲有两个选择。
之一种选择是接受现实,面对自己不幸的遭遇,慢慢地从失去中走出来 ,这会需要她投入心力和时间,但最终会逐渐走向平静。积极应对,再生一个孩子 。先假定能够怀上并正常生育。当第二个孩子长大到15岁左右 ,那么妈妈的年龄将在55岁至60岁之间。别的妇女到55岁至60岁之间按国家法律已经退休拿着社保开始享受生活,而他妈妈可能要到65岁至70岁(假定第二个孩子25岁毕业后3年能够自食其力),才能稍微放松 。
另一种选择是沉迷于悲痛中 ,无法自拔,这会让她的生活更加痛苦、漫长。考虑从孩子出生到孩子成年参加工作约要25年的时间,则到时他妈妈将达到65岁到70岁左右 ,退休以后还要努力工作15年左右。同时,从40岁至45岁至他妈妈终老(约80岁),有约40年左右的时间要承担失独的痛苦 ,这是一个相当长的周期,对他妈妈是一个沉重的精神负担。
我们应该学习如何接受并面对挫折,从中汲取经验教训,而不是固执地放弃和沉沦 。但是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情况 ,不能以普适的观点,或者道德的水准要求他妈妈做出期望的选择。
社会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关怀和照顾失独家庭。一是建立慈善组织,为其提供物资援助和精神慰藉;二是通过公共政策创造就业机会、减免税费 ,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;三是培养更广泛的心理健康意识,包括如何正确面对失败 、如何寻求帮助等方面的教育,以帮助失独家庭从悲痛中恢复过来 。在这一系列措施中 ,重点应放在提供支持与时间,以帮助失独家庭逐步走出伤痛,重返社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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